根据国家人事部[国人部发(2005)29号]《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》和沪人[2004]73号《关于在本市公务员中开展MPA核心课程培训通知》以及沪人[2005]123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务员培训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的要求,本市大规模公务员MPA核心课程培训工作将于2007年底全面完成并结束。为确保本市此项培训工作按规定时间保质完成,现将2007年下半年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报名对象:尚未通过MPA核心课程考试的,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
2、报名时间: 9月5日— 9月19日(周六、日除外) ,上午9:00—12:00、下午13:00—17:00。
3、报名地点: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,斜土路1223号28楼(近大木桥路)
4、报名办法:采取集体报名的方式,请办班负责人携带填妥的学员汇总表(可从
www.21peixun.com“MPA核心课程”栏下载)和软盘(请用EXCEL制作),按上述指定的时间、地点、统一办理报名手续。
5、有关费用:按人事局统一规定: ①教材费:40元/本;②报名费10元/人;③考务费30元/人。上述费用如果用支票支付,请出具两张支票,其中一张支付教材费和报名费;另一张支付考务费(代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收)。支票上收款人一栏请勿填写。
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将为需委托培训的单位组织专门的面授辅导班;考试报名同时也接受培训报名,详细情况参阅附件。